史丹凤独自走在镇中心的火星大街上,大街两旁商铺林立,其中有一座大厦最为出众,乃是镇里第一高级的百货大楼。百货大楼共有五层,楼内的服饰以落后北上广一个季度的速度,紧追慢赶的随着潮流变化。大楼的一楼面朝南北分别开了肯德基和麦当劳,另有许多花花绿绿的招牌入口,通往地下的超市和大电玩城。
史丹凤没有伴,只有一个妈和她朝夕相处。然而跟着赵秀芬出门实在太遭罪,自从史一彪不肯回家之后,赵秀芬就落下了打嗝的毛病,兴起之时不分场合,咕咕嘎嘎的说打就打。史丹凤随着这样一位有声有色的母亲上街,时常要羞臊的无地自容,所以宁愿独来独往。拎着一只飘飘摇摇的空布袋子进了地下超市,她在货架之前来回穿梭,想要给弟弟和弟弟的儿子各买几条内裤。无心一天一个模样的变化着,终于在前天彻底变成了人,而且是个挺好看的人。既然成了人,就得穿戴成个人模样。不过他到底能不能算人呢?史丹凤也说不好。
几十分钟之后,她拎着布口袋重返地面。正要过马路去停车场取电动车,不料站在街边抬眼一瞧,她忽然看到了弟弟和无心——两人一高一矮的站在冷饮店的玻璃柜台外,正在等待小店员给他们制作蛋卷冰淇淋。一只冰淇淋从里向外递给史高飞,冰淇淋顶端甩出了个摇摇欲坠的尖。史高飞接过冰淇淋,先是一舌头把尖舔去,然后转身拉起无心的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把冰淇淋塞进了他的手里。无心背对着史丹凤站立,从史丹凤的角度眺望他,只能看到他握着冰淇淋一低头,随即他昂首挺胸,一边鼓着腮帮子东张西望,一边用手指把冰淇淋的蛋卷尾巴摁进了嘴巴里。
史丹凤看得好生心痛——弟弟从土里刨出了个大吃货!
现在和弟弟见面是无话可说的,她决定还是先自行回家。
无心穿着史高飞的大短裤和大衬衫,在冷饮店前一口一支的吃冰淇淋。冷饮店内也有几张小桌子,食客们偷眼观瞧,见史高飞一手托着无心的后脑勺,一手捏着一张面巾纸,正在很细致的给他擦嘴;一个中学女生暗暗的摸出手机,瞄准他们偷拍了一张照片。
史高飞的眼里除了儿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正是喂儿子哄得愉快之时,忽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瞧,没看见人,视线向下一扫,他和来人打了照面。对方是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头顶竖着一溜鸡冠子似的冲天红头发,两鬓的头皮却是剃得发青,越发显得一张国字脸硕大无朋。又因为他脸大,所以修饰的余地也足,眉钉鼻环唇环一应俱全。仰头对着史高飞嘻嘻一笑,他虽然形象不羁,言谈倒是客气:“飞哥,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听说你搬到村里住去了?”
史高飞认出了他:“李光明。”
原来李光明乃是他幼年时的邻居,少年时的学弟。此人初中辍学,横行于火星镇的中小学校,企图在校园之内发家致富。史一彪是他的人生偶像,连带着他对史高飞也高看了一眼。虽然史高飞常年不说人话,但他坚持着维护住了二人的友谊,隔三差五的必定和史高飞见一面,顺便向对方借个三百五百的零花钱。自从史高飞进了村,李光明对他是遍寻不着,导致手头十分拮据。如今终于又见了面,他喜气洋洋,恨不能当街载歌载舞:“你有新朋友了?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
史高飞一本正经的把无心揽到了怀里:“光明,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儿子,已经六个月大了。等他满周岁了,我想给他摆桌酒庆祝一下,到时候请你一个,你要来哟!”
话音落下,他低头在无心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无心麻木不仁的咀嚼着嘴里的蛋卷,又抬手舔了舔手指上的奶油。
李光明直了眼睛,感觉自己今天是开了眼界:“哦……飞哥,我说你不找女朋友呢,原来是……你说他是你儿子?”
史高飞一点头:“对啊!”
李光明讪讪的笑:“好,好,你俩还挺有情趣。飞哥你说你真是的,原来还总跟我装性冷淡,说你一辈子不找地球人,没想到其实你口味比谁都重。”
史高飞没听明白,微微低头看他:“什么意思?”
李光明退了一步:“没、没什么,我是说你俩感情好。”
史高飞把无心搂到了身前,带着他左右的摇晃:“我们当然感情好。父子你知道吗?他是我生的,我和他是天下第一亲。”
李光明一抖朋克头:“肯定的呀!”
李光明虽然名叫光明,其实一贯向往黑暗,还在后脖颈上刺了个蝙蝠精似的撒旦纹身,自以为酷得要死。和史高飞分别了半年多,没有一见面就开口借钱的道理,于是他决定先和对方培养培养感情。真没想到他的飞哥不但精神病,而且同性恋,堪称双料的变态。不过看在钱的面子上,李光明决定伏低做小,如果史高飞出手够大方,自己也可以捏着鼻子硬着头皮让他占点便宜。
把史高飞和无心带进了地下电玩城,他热情洋溢的要请史高飞父子的客。火星镇的电玩城是个藏污纳垢之所,里面黑灯瞎火乌烟瘴气,良家的少男少女从来不会光顾。李光明给史高飞买了一小口袋游戏币,然后化身为尾巴,亦步亦趋的跟着他想要搭话。哪知史高飞如今是做父亲的人了,视野变得极其狭窄,除了儿子再无其它。无心则是大开了眼界,抬腿跨坐上电脑屏幕前的摩托车,他抬手去拽史高飞的前襟,在震耳欲聋的游戏声中问道:“爸,怎么玩?”
李光明听在耳中,心想叫爸叫得这么痛快,不知道史高飞给这小白脸花了多少钱。精神病的钱都要骗,真是没人性啊!
然后等到史高飞为无心投了游戏币后,他拽了拽对方的后襟:“飞哥,跟你商量个事,最近你手里方便吗?”
史高飞疯归疯,但不是白痴。很警惕的扭头看着李光明,他大声反问:“干什么?又想和我要钱?”
李光明扯着嗓子否认:“哪是要哇?是借!”
史高飞把手伸进裤兜,掏出了乱七八糟的一大卷子钞票。李光明看得眼都直了,心想这回精神病可能是要大放血,不料史高飞慢条斯理的把钞票整理了一遍,然后只抽出了一百块钱:“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手里也不宽裕。喏,给你一百,不用还了。”
李光明接过一百块钱,心中无比失落。悻悻的向后退了一步,他感觉脚下有异,脚跟用力碾了几碾,他莫名其妙的转了身,发现自己方才竟是踩上了大人物的脚面!此人物横行于火星镇长途汽车站一带,乃是李光明前途道路上的劲敌。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对视片刻,大人物心平气和的开了口:“找死啊?”
李光明攥着一百块钱反问:“操!你对谁说话呢?”
大人物当即伸手搡了他一下:“我对你说话,有问题吗?”
李光明冷笑一声:“我看你人话说的不怎么样啊!用不用我重教你一遍?”
史丹凤独自走在镇中心的火星大街上,大街两旁商铺林立,其中有一座大厦最为出众,乃是镇里第一高级的百货大楼。百货大楼共有五层,楼内的服饰以落后北上广一个季度的速度,紧追慢赶的随着潮流变化。大楼的一楼面朝南北分别开了肯德基和麦当劳,另有许多花花绿绿的招牌入口,通往地下的超市和大电玩城。
史丹凤没有伴,只有一个妈和她朝夕相处。然而跟着赵秀芬出门实在太遭罪,自从史一彪不肯回家之后,赵秀芬就落下了打嗝的毛病,兴起之时不分场合,咕咕嘎嘎的说打就打。史丹凤随着这样一位有声有色的母亲上街,时常要羞臊的无地自容,所以宁愿独来独往。拎着一只飘飘摇摇的空布袋子进了地下超市,她在货架之前来回穿梭,想要给弟弟和弟弟的儿子各买几条内裤。无心一天一个模样的变化着,终于在前天彻底变成了人,而且是个挺好看的人。既然成了人,就得穿戴成个人模样。不过他到底能不能算人呢?史丹凤也说不好。
几十分钟之后,她拎着布口袋重返地面。正要过马路去停车场取电动车,不料站在街边抬眼一瞧,她忽然看到了弟弟和无心——两人一高一矮的站在冷饮店的玻璃柜台外,正在等待小店员给他们制作蛋卷冰淇淋。一只冰淇淋从里向外递给史高飞,冰淇淋顶端甩出了个摇摇欲坠的尖。史高飞接过冰淇淋,先是一舌头把尖舔去,然后转身拉起无心的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把冰淇淋塞进了他的手里。无心背对着史丹凤站立,从史丹凤的角度眺望他,只能看到他握着冰淇淋一低头,随即他昂首挺胸,一边鼓着腮帮子东张西望,一边用手指把冰淇淋的蛋卷尾巴摁进了嘴巴里。
史丹凤看得好生心痛——弟弟从土里刨出了个大吃货!
现在和弟弟见面是无话可说的,她决定还是先自行回家。
无心穿着史高飞的大短裤和大衬衫,在冷饮店前一口一支的吃冰淇淋。冷饮店内也有几张小桌子,食客们偷眼观瞧,见史高飞一手托着无心的后脑勺,一手捏着一张面巾纸,正在很细致的给他擦嘴;一个中学女生暗暗的摸出手机,瞄准他们偷拍了一张照片。
史高飞的眼里除了儿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正是喂儿子哄得愉快之时,忽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瞧,没看见人,视线向下一扫,他和来人打了照面。对方是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头顶竖着一溜鸡冠子似的冲天红头发,两鬓的头皮却是剃得发青,越发显得一张国字脸硕大无朋。又因为他脸大,所以修饰的余地也足,眉钉鼻环唇环一应俱全。仰头对着史高飞嘻嘻一笑,他虽然形象不羁,言谈倒是客气:“飞哥,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听说你搬到村里住去了?”
史高飞认出了他:“李光明。”
原来李光明乃是他幼年时的邻居,少年时的学弟。此人初中辍学,横行于火星镇的中小学校,企图在校园之内发家致富。史一彪是他的人生偶像,连带着他对史高飞也高看了一眼。虽然史高飞常年不说人话,但他坚持着维护住了二人的友谊,隔三差五的必定和史高飞见一面,顺便向对方借个三百五百的零花钱。自从史高飞进了村,李光明对他是遍寻不着,导致手头十分拮据。如今终于又见了面,他喜气洋洋,恨不能当街载歌载舞:“你有新朋友了?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
史高飞一本正经的把无心揽到了怀里:“光明,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儿子,已经六个月大了。等他满周岁了,我想给他摆桌酒庆祝一下,到时候请你一个,你要来哟!”
话音落下,他低头在无心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无心麻木不仁的咀嚼着嘴里的蛋卷,又抬手舔了舔手指上的奶油。
李光明直了眼睛,感觉自己今天是开了眼界:“哦……飞哥,我说你不找女朋友呢,原来是……你说他是你儿子?”
史高飞一点头:“对啊!”
李光明讪讪的笑:“好,好,你俩还挺有情趣。飞哥你说你真是的,原来还总跟我装性冷淡,说你一辈子不找地球人,没想到其实你口味比谁都重。”
史高飞没听明白,微微低头看他:“什么意思?”
李光明退了一步:“没、没什么,我是说你俩感情好。”
史高飞把无心搂到了身前,带着他左右的摇晃:“我们当然感情好。父子你知道吗?他是我生的,我和他是天下第一亲。”
李光明一抖朋克头:“肯定的呀!”
李光明虽然名叫光明,其实一贯向往黑暗,还在后脖颈上刺了个蝙蝠精似的撒旦纹身,自以为酷得要死。和史高飞分别了半年多,没有一见面就开口借钱的道理,于是他决定先和对方培养培养感情。真没想到他的飞哥不但精神病,而且同性恋,堪称双料的变态。不过看在钱的面子上,李光明决定伏低做小,如果史高飞出手够大方,自己也可以捏着鼻子硬着头皮让他占点便宜。
把史高飞和无心带进了地下电玩城,他热情洋溢的要请史高飞父子的客。火星镇的电玩城是个藏污纳垢之所,里面黑灯瞎火乌烟瘴气,良家的少男少女从来不会光顾。李光明给史高飞买了一小口袋游戏币,然后化身为尾巴,亦步亦趋的跟着他想要搭话。哪知史高飞如今是做父亲的人了,视野变得极其狭窄,除了儿子再无其它。无心则是大开了眼界,抬腿跨坐上电脑屏幕前的摩托车,他抬手去拽史高飞的前襟,在震耳欲聋的游戏声中问道:“爸,怎么玩?”
李光明听在耳中,心想叫爸叫得这么痛快,不知道史高飞给这小白脸花了多少钱。精神病的钱都要骗,真是没人性啊!
然后等到史高飞为无心投了游戏币后,他拽了拽对方的后襟:“飞哥,跟你商量个事,最近你手里方便吗?”
史高飞疯归疯,但不是白痴。很警惕的扭头看着李光明,他大声反问:“干什么?又想和我要钱?”
李光明扯着嗓子否认:“哪是要哇?是借!”
史高飞把手伸进裤兜,掏出了乱七八糟的一大卷子钞票。李光明看得眼都直了,心想这回精神病可能是要大放血,不料史高飞慢条斯理的把钞票整理了一遍,然后只抽出了一百块钱:“我现在上有老下有小,手里也不宽裕。喏,给你一百,不用还了。”
李光明接过一百块钱,心中无比失落。悻悻的向后退了一步,他感觉脚下有异,脚跟用力碾了几碾,他莫名其妙的转了身,发现自己方才竟是踩上了大人物的脚面!此人物横行于火星镇长途汽车站一带,乃是李光明前途道路上的劲敌。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对视片刻,大人物心平气和的开了口:“找死啊?”
李光明攥着一百块钱反问:“操!你对谁说话呢?”
大人物当即伸手搡了他一下:“我对你说话,有问题吗?”
李光明冷笑一声:“我看你人话说的不怎么样啊!用不用我重教你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