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几月出生的?”
“你跟白风清认识的时候,有没有啥信物?”
“你们之间有没有什么小秘密?”
我的心里,越发好奇起来。
本来,我是打算从我哥苟圣身上问出点什么证据的。
但是此刻,我却从我妈口中,得到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我妈回忆过去的时候,满脸幸福,仿佛她这张枯瘦的脸皮,也变成了少女的模样。
“我们......我们都喜欢一个人的诗......”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经常背给对方听......”
“那句诗怎么说来着......”
我全神贯注地听着。
一旁,全程黑着脸的老狗,终于坐不住了。
他猛地站了起来,然后指着我妈:“够了!够了!”
“过去的事儿,我不想跟你追究,现在你跟了我,不好好过日子,还想着过去?”
老狗的脸都气绿了。
他的眼神不自觉地朝我这边看来。
发现我的脸,我的性格,跟沈临风越来越像。
老狗心中的火气就更大了。
“先是一个沈临风!”
“现在又来了个白风清!”
“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情瞒着我!”
我妈见平时窝囊惯了的老狗,竟然敢对他大吼大叫,也瞬间来了脾气。
“老狗,你当着我儿子的面吼什么吼?”
“你还真以为,自己那王八基因,能生出苟旦苟圣这样的金凤凰啊?”
“我告诉你,要不是当初看你老实,我才不会嫁给你!”
我妈说完,全场都沉默了起来。
王八基因,生不出金凤凰。
我也就算了,老狗一直都怀疑我不是他的儿子。
但是苟圣!
那可是他们夫妻俩结婚后不久才生下的孩子啊。
难道也.......
就在二人吵架的时候,坐在阴影里的苟圣突然发话起来。
“妈,你说有没有可能我是白风清的儿子?”
“所以他们白家在盘问了我的家庭情况以后,就把我送了回来,还给了我一箱子宝石?”
苟圣的眼里,透露出一丝惊喜。
我妈听后,脸也红了一大片,眼神躲躲闪闪的,不敢跟老狗对视。
哈哈哈——
我的心里在狂笑。
果然是“一家人”啊,个个都是神奇物种!
咔嚓——
老狗气得,直接将我手中的果盘摔在了地上。
装果盘的原盘子,碎成了四块,圆滚滚的水果也滚落了出去。
“本以为,我们一家人可以团团圆圆,现在......老子不过了!”
“这个日子,我过不下去了!”
说完,老狗便捡起地上的酒瓶子,踹门而出,准备不醉不归。
一旁,苟圣的眼里充满了光。
一直缠着我妈追问:“妈,你说啊,我到底是不是白风清的儿子!”
“我就说我长得这么帅,也不像老狗啊!”
“哈哈哈,苟旦有的机遇,我也要有!”
......
几分钟后,我心情复杂地从老家内走了出来。
唐龙忍不住地上来朝我发问。
“怎么样?苟圣是不是白家派来的?”
我笑着摇了摇头:“不是,不过......他很有可能是白风清的儿子。”
我的话,将唐龙也给震惊住了。
他望了望我们家那矮小的房屋。
“一个是沈临风的儿子。”
“一个是白风清的儿子。”
“沈墨,你妈妈可真伟大啊。”
我白了唐龙一眼。
“你什么意思?”
唐龙立马憨憨地笑了笑:“没啥,没啥。”
“不过苟圣不是白家派来救老三的,那谁是呢?”
“我已经知道是谁了,刚才苟圣在里面说漏嘴了。”
“是那个叫白马的宝石商人!”
一开始,苟圣告诉我,那箱子宝石是白马送给他的,可是他刚刚在屋子里却说,宝石是白家的人送给他的。
那不就说明了,白马就是白家的人?
我顿时联想到,上次白马在离开时,对我说过“他会提出一个我无法拒绝的条件”。
这更加印证了他就是白家派来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心更加确信了。
我朝车上招了招手,林啸立马下车跑了过来。
我指了指老家:“林啸,从现在开始,你要无时无刻都给我看着苟圣,他现在是个重要人物,明白吗?”
林啸对苟圣的印象也十分不好,听到我交给他的任务,林啸的身体有一种抵触,表情十分自然地流露出厌恶。
“啊?让我看着他?”
我朝林啸点了点头:“对,不但要看着他,而且还要满足他的一切条件,跟他处成朋友关系,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沈家!”
听到是为了沈家好,林啸也忍住了内心的恶心,冲我点了点头。
林啸跟沈念不一样。
他是个正儿八经的爷们儿,喜欢女人。
所以苟圣同化不了他。
而且他脸上的疤痕看上去也有些瘆人恐怖,我相信苟圣也不喜欢这种毁容的男人。
所以他们两个混在一起,我的心里很放心。
随后我又看向唐龙。
“走,咱们去找伍岳山报告情况。”
唐龙点了点头,但他的心里,还是有些吃惊。
“沈墨,你们一家子出了两个毒贩的儿子,可是当之无愧的罪犯之家啊。”
我用手肘狠狠地拐了一下唐龙的肚子,嘴里骂道:“去你的!”
车子再次发动。
我坐在车内望着窗外熟悉的街景。
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让我脑海充满了回忆。
我看见路边,一个失落的老头,捏着啤酒咕噜咕噜不断地往肚子里灌酒,整个人跟个流浪汉似的,坐在饭店的门口,路过的人都不由得嫌弃和鄙视他。
现在,我总算知道了,为什么老狗这么喜欢喝酒......
......
“老三绝对不可能被劫狱!”
“他已经被我们转移到了非常安全的地方,在那里有重兵把守!”
“就算是神仙过来,也不可能把他给救走!”
缉毒局,伍岳山无比肯定地对我跟唐龙说着。
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录像机,伍岳山听到了我妈说出的那些雷人话语过后,也吃了不少的惊。
但眼下,不是去研究,苟圣到底是不是白风清儿子的事情。
而是找出那个白家派来,要救走老三的人。
“那个人的特征很明显,染着一头白发,看上去文质彬彬,皮肤也很白,不像是被派来的杀手,更像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
现在,我回想起白马这个人时,心里对他的记忆还很清晰。
“我已经派人去查了,全城的珠宝店,酒店,似乎都没找到这个人。”
一旁的唐龙也皱眉思索起来。
“不用担心,苟圣知道这个人在哪儿,我已经叫我的人控制了苟圣,再见到他是迟早的事儿。”
“我这次来,就是要问您,伍教官,要不要动手抓这个叫白马的人?”
我看向伍岳山。
但伍岳山,却怪搜搜地看着我。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身上也没有奇怪的东西啊。
“老三他们是救不成了,所以先不着急抓人。”
“反倒是苟圣这个人,苟旦,你有没有信心把他发展成我们的......卧底?”
听到这个想法,我的心里一惊。
或许,苟圣可以代替我,成为线人,去缅甸卧底!
这样我就不用去缅甸冒险了!
想到这里,我也瞬间激动起来。
“苟圣这个人很简单,他就爱财,爱名儿,我可以用这两样东西去收买他!”
我的话,或许有些自信。
但以我对苟圣的了解,他的的确确是这样一个人。
除了不喜欢女人。
他就喜欢钱跟名气。
而且他此刻,也无比期望能加入我的沈家,为了引诱他上钩,我让他暂时加入沈家又如何?
只要他能替代我去缅甸卖命。
现在多让让他也无妨。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瞬间就兴奋了起来。
伍教官听到我这么说,也微微点头:“这事儿,我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