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薪叼着烟,在等待对面开火。
将餐车帮众救出,不过是顺手为之。
他现在其实就是在故意拖延时间。
因为警察全部聚集于此,曼哈顿地区多处发生抢劫、破坏公物和故意伤人事件,犯罪率节节攀升。
终于惊动了纽约市市长和议会,他们中断了市政债券发行,将注意力放在了第一分局上。
塔塔塔塔……
枪响。
赵传薪嘴角扯起,几乎同一时间扣动扳机。
塔塔塔塔……
与此同时,第一分局内警察也开始反击。
赵传薪觉得耳边“嗖嗖嗖”全是子弹破空声,更兼有无数子弹击中石墙,碎石与泥土齐飞。
珍珠街街道两旁的店铺玻璃碎裂,墙皮被子弹击打剥落。
这就是为何警察迟迟不敢动用重机枪的原因。
对城市的破坏力太大了。
尤其是,赵传薪发现街边的一杆路灯灯杆,被子弹击穿,与灯杆相连的供气管道破损。
顿时有煤气泄露,发出“嗤嗤嗤”的声音。
轰……
或许是煤气的浓度,恰好处于爆炸点,又有子弹与金属灯杆碰撞出火花,灯杆终于爆炸了。
赵传薪吓的一缩脖子。
还好,他在街道中央,距离那里较远,有点碎片,飞来时动能已尽,有刚毅甲遮挡安全无忧。
两边的警察也发现煤气路灯爆炸,面上不由得露出凝重之色。
赵传薪眯起眼睛,将枪口略作移动,对准警察援军方向的灯杆,专门照灯杆泼洒弹药。
反正大家都藏于掩体内,双方打半天,谁也没伤着谁。
轰……
那边的灯杆爆开。
赵传薪看的很乐呵。
没有装甲车,没有武装直升飞机,城市中也不可能上大炮。
多好的时代啊。
赵传薪打完一链子弹便停火节约子弹。
换以前,他早就上狙击枪了,敢露头便爆头,能将他们压的死死的。
现在对待子弹却和金钱一样的爱惜。
“停火,停火!”
警司大喊。
有记者小心的从掩体后,探头观望。
只见珍珠街硝烟弥漫,风稍微一刮,到处是呛人的火药味。
满地都是黄橙橙的弹壳。
警司拿起望远镜看了看:“他好像没弹药了,派人上去围剿!”
“长官,会不会是他的诡计?”
昨天已经玩过这一手了。
警司皱眉:“可是,市政传来的话你们也听见了,他们不想耗下去了。
去给第一分局打电话,让他们配合,听我命令,前后夹击陈宜庚!”
赵传薪换好弹链后,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将烟头弹飞,一骨碌爬到另一侧。
他看第一分局内,警察鬼鬼祟祟陆续而出。
当差不多走出了几十人后,他忽然搂动扳机。
塔塔塔塔……
顿时人仰马翻。
“谢特!”
“快回去,这是陈宜庚的诡计!”
塔塔塔塔……
当两边都缩回去后,土豆挖掘机再次打响。
而赵传薪却躺在地上,两臂交叉护住面门,再一次停火。
让他们消耗去吧。
土豆挖掘机打空了两个弹夹,期间还卡壳了三次,警察援军终于再次停火。
赵传薪默数二十秒,没动静,他才翻身从瞭望口望去。
隐隐约约见远方有警察开始爬屋顶,递梯子,将屋顶与屋顶连起来。
打的一手好算盘,这是准备从两侧屋顶楼顶进攻。
赵传薪冷笑,立即收起两挺马克沁,在地上四肢并用的匍匐前进。
到了街边,快速爬起。
砰,砰,砰……
两边警察都时刻观察着他,一看见他身影立即开枪。
赵传薪助跑,再次跃上咖啡厅门廊上,比他们可快多了,一个呼吸间就连续两次跃到了房顶。
他在房顶猫腰向后冲了过去。
“他在屋顶,在屋顶!”
“开火,开火……”
砰,砰,砰……
上了屋顶,赵传薪想躲避子弹轻而易举。
毕竟大队伍在
那些用梯子爬上屋顶的警察,看到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的赵传薪,持枪的手都在哆嗦。
心态崩了。
赵传薪掏出战神M1907,边跑边射。
突突突突……
一个警察连中三枪,在楼顶翻滚着,砸到了地上,溅起了积水,里面夹杂着血花。
另一个警察连滚带爬到楼沿,想要下梯子。
赵传薪打空弹夹,掏出温彻斯特M1897,轰……
警察连人带梯子翻了下去。
轰……
轰……
轰……
《纽约日报》的记者爱德华·汤森亲眼目睹了楼顶赵传薪嚣张的姿态,并拍下了照片。
这家报纸是纽约新闻界的巨头。
其老板威廉·伦道夫·赫斯特在二战及后期时被称为是新闻界的“希特勒”。
这家报纸很有特色,专攻两个方向,其一是黄色新闻,其二致力于凶杀暴力方面的报道。
发生在珍珠街第一分局的劲爆枪战,恰好符合《纽约日报》的主题。
赵传薪打空温彻斯特M1897的弹药,已经将屋顶清空。
斑斑点点,血洒屋顶。
爱德华·汤森惊呆了。
长这么大,他都没见过如此强悍的男人。
他听见了警察带着哭腔的咒骂,看见有个警察裤裆洇湿。
他见证一群警察因恐惧一个人而四散奔逃。
也感受到了不乏勇气之辈的怒火,他们朝屋顶射击。
然并卵,屋顶之人已经完全占领了高地,将身体后挪,子弹便全部落空。
再露头的时候,已经在二十米开外。
并且莫名的,将马克沁搬到了楼顶。
塔塔塔塔……
爱德华·汤森一缩脖子。
虽然攻击范围距离他还很远。
可一些暴露的警察人仰马翻,没有冒头的,紧张的快把手里的转轮攥出枪油。
一人之威,恐怖如斯!
然后,爱德华·汤森见那人来到楼沿,用浑厚的嗓音喊道:(必须附上原版)
“Ineedyoutodeliverassage.”
(你们给我捎个信。)
“Iwantyoutotelleveryotherfuckerofthiscity.”
(告诉这里的每个城狐社鼠。)
“ThatI'thekgofNewYork!”
(老子就是纽约之王!)
说完,那人反身回去。
留下一群灰头土脸的警察,怒火万丈又无可奈何。
可听了赵传薪的话,爱德华·汤森兴奋的浑身战栗,大脑中立刻浮现了最新标题——纽约之王!
打起来后,记者中就只有他有胆量留在这里观战,只有他才有这第一手资料!
有警察问警司:“长官,怎么办?”
警司握紧了拳头。
太他妈嚣张了!
美国自打独立战争以来,都没有过这般嚣张的狂徒!
警司战栗不已,颤抖着语气道:“上,给我上,就算是死,也得死的有尊严!就算你们收过脏钱,就算你们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就算你们谵妄愚昧,可你们终究还是警察。现在,我将带头冲锋,老子看看哪个孬种敢落后!”
说完,警司抱着斯普林菲尔徳M1898,真的带头冲了出去!
警察队伍大受鼓舞。
一群警察嗷嗷叫着冲锋陷阵。
塔塔塔塔……
马克沁开始收割生命。
最前面的警司首当其冲,只开了一枪便身体颤抖,嘴角溢血!
出师未捷身先死!
赵传薪成功的激怒了他们。
警察如麦,成排倒下。
他们前赴后继,可当倒到了第三排的时候,警司带来的勇气终于耗尽,如退潮般撤走。
一鼓作气再而衰,这次他们是真的胆寒了。
赵传薪擦擦额头冷汗。
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马克沁的弹药也不多了,这还是当初在延边地区,杀败了小日本后,在背水军的储备中补充的。
要是再打不怕他们,赵传薪将面临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
见他们退却,赵传薪从楼顶一跃而下。
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杀器——土豆挖掘机和几箱弹药。
爱德华·汤森本来躲在最后面,可拍照拍的兴起,竟然忘记了逃。
等反应过来,警察大队伍已经超越了他。
然后,在他身后不足十米处,赵传薪跳了下来。
爱德华·汤森抱起照相机就跑。
他跑,赵传薪也跑,很快两人并驾齐驱。
爱德华·汤森转头,见赵传薪也转头。
爱德华·汤森惊恐的瞪大了眼睛。
战场上,要是杀红眼了,谁他妈管你是不是记者?
好在,那人似乎并未失去理智,似乎还冲他笑了笑,然后加速,瞬间超越了他。
砰,砰,砰,砰……
爱德华·汤森见那人双手双手枪,边跑边开枪。
数不尽的警察,恨不得爹妈少生一条腿,玩命的跑。
大街小巷,全是逃兵。
后面,赵传薪已经不再开枪打人。
只是跑着跑着,偶尔放一枪,主打一个驱赶。
爱德华·汤森起初还很恐惧,渐渐地,他发现没什么可害怕的。
因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伤害他,后面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击。
那人似乎有意将警察向纽约市衙门口赶。
念及此处,爱德华·汤森一愣。
此人果然是个疯子!
这是往大了闹。
他干脆不逃了,扛着照相机跟了上去。
到了纽约市的衙门口附近,赵传薪才拿出温彻斯特M1897。
轰……
这里没有净街,行人听见枪声开始尖叫。
衙门口有公务人员跑出来查看,见状吓的赶紧返回去。
不多时,整个纽约市衙门乱成一团。
市长乔治·布鲁斯·麦克莱伦得知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竟然杀到了衙门口,不由得大吃一惊。
“不是说只是个疯子罪犯吗?几百上千的警察,打不过一个人?”
“不知道,先生,快躲起来吧,那疯子就在外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