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怪人说的是赵传薪曾经找到的那本笔记。
而怪人所说的智能生物大脑,不就是星月么?
他很久前就考虑过,是否要将笔记交给怪人,换取好处。
一直没有付诸于行动。
赵传薪怕「我」犯傻,赶忙写,
【我暂时不会将笔记和星月的事,告知怪人。】
并非赵传薪敝帚自珍,因为完全是两个世界,没必要掖着藏着。
若在自己的世界,他要是有个AI,保证偷偷的藏起来,谁都不会告诉。
但日记中世界无所谓啊。
大不了来一场科技大爆炸呗,反正也炸不到他。
只是轻易交出去,那这笔记未免显得廉价。
等他们费尽心机也没能找到的时候,他在站出来「力挽狂澜」,那效果杠杠滴。
人性么,就那么回事。
想通了因果,赵传薪便同意了。
【我答应了怪人。】
【怪人很高兴:勇者,你又做了一次正确的选择。】
【我获得了为马匹、战争之创特制的弹力靴,和一份锁血膜,以及它们的使用方法作为奖励!】
【现在,我要积攒体力,为漫长而危险的旅程做准备。】
日记要攒体力,赵传薪也取出了弹力靴和锁血膜。
既然是奖励,自然一式两份。
锁血膜是针剂,赵传薪的这一份,直接被他扎在手臂上推了进去。
推下去后,觉得皮肤火烧火燎的。
他猛地一惊:「擦,太鲁莽了!」
别有啥副作用吧?
好在,这感觉来得快去的也快。
慢慢的,只是觉得身上有些痒,没多久便恢复正常。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只能说怪人的脑子过于强大,长久以来,让赵传薪十分信任这人那甚至超越爱因斯坦的逆天智商。
再看弹力靴,一共四只,马蹄状。
赵传薪不怀好意的望向了米山。
米山察觉到了一股邪恶的气息,将自己笼罩,不安的打了个响鼻,怕怕的盯着赵传薪。
「终于,你落我手!」
赵传薪邪笑着起身,慢慢朝米山靠近。
米山开始挣扎,但被绳子拴着根本逃不脱。
等赵传薪靠近了,米山开始围着桩子绕圈闪躲。
赵传薪往左,它就往右。赵传薪往右,它就往左。
「呵呵,渺小的马,妄图挑衅人类智商么?」
赵传薪改变了策略,开始朝一个方向转圈。
果然,米山作茧自缚,它转圈,绳子便缠绕在桩子上,越来越短,越来越短……
直到,它扯不动了,这才吃了一惊。
我曹,我都干了啥?
赵传薪抬手就是一巴掌:「抽死你丫的!」
米山示之以弱,赶紧俯首帖耳。
赵传薪拍拍它的蹄子:「抬起来!」
没想到,米山颇通人性,竟然真的听话的抬起来。
赵传薪手刚伸进去,米山却忽然放下蹄子。
多亏赵传薪的手抽的快,差点被它给踩到!
以马的重量被踩一下,不得踩的骨断筋折啊?
「太特么卑鄙了!」
赵传薪第一次接触这么卑鄙的生物,气的起来又给了它一巴掌!
这巴掌劲儿有些大,这次米山真的老实了。
怂了!
它从善如流,赵传薪让抬蹄子就
抬蹄子。
蹄子上忽然多了点分量,哪怕不重,可也觉得难受。
就好像人手上粘了一块502胶,哪怕撕掉皮肉也不愿意让它黏着。
可是,弹力靴如跗骨之蛆,哪是它轻易甩脱的掉的?
这一招,比抽它两巴掌可狠多了!
刨了差不多十分钟,最后米山可怜巴巴的朝赵传薪打了个响鼻。
「给你点教训,让你长记性!」
赵传薪看它难受的样子很解气。
按照怪人的说法,等明天睡醒后,弹力靴就会像赘生组织那样牢牢固定,慢慢就会习惯下来。
所以,权当给这货一个教训了。
记吃不记打的狗东西!
念头通达了,能睡着了。
第二天,赵传薪的衣服都被露水给打湿了。
他是被李之桃给叫醒的。
「赵生,醒吓,你这样会受风寒。」
赵传薪睁开眼,打了个冷战:「嘶……昨晚上还有点热,早上咋感觉这么冷呢?」
11月,露天,身上湿乎乎的被风吹着,不盖被的睡一宿。
不冷才怪呢。
吹水驹睡眼惺忪的指着米山说:「赵生,呢马……」
「哦,捡的。」
吹水驹心说你应该叫吹水薪。
在港岛,你就捡不到马。
他兴冲冲道:「赵生,我有个点子!我哋去跑马赚钱!」
赵传薪愕然,米山就是从跑马场偷来的,你让我带它去赛马?
秀逗了么?
「行了,港岛点子王,你去买早餐去,别吹水了。」
吹水驹:「……」
打了个哈欠,紧接着又是一个哆嗦。
赵传薪抱着膀子:「桃桃,你们去洗漱洗漱,顺便给我打点水回来。这个盆装洗脸水,把我刷牙的水装进这个玻璃瓶子里,去吧。」
等他们都走了,赵传薪拿出干衣服换上,外面罩了一件毛呢大衣,这才感觉暖和许多。
看看可怜巴巴,似乎已经心服口服的米山,赵传薪又给它填了草料。
顺了人家的马不说,他还连带着顺了草料。
「等你吃完,带你去喝水。」
不多时,李之桃他们回来了。
赵传薪洗漱完,狼吞虎咽的吃起了吹水驹带回来的热包子。
热包子下肚,暖意上涌,终于没那么冷了。
喝完海鲜粥,赵传薪过去给米山解缰绳。
翻身上马,一夹马腹,米山踢踢踏踏的走了起来。.br>
「赵生,等等我们……」
米山脊背起伏的厉害,原因是脚底下的弹力增大,每一步都跨很远。
刚走几步的时候,它非常不适应。
但马上,它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和弹跳都大大的增加了。
每一步都迈的轻松写意,速度不知不觉的提了上去。
而且,马蹄踏地面上,悄无声息,像是装了橡胶垫。
这就导致身后跟着的五人紧跑慢跑,到了公用水龙头那,已然累的气喘吁吁。
刚吃完早餐,就消化了一半,也不知道有没有胃下垂。
米山喝饱了水,赵传薪回头说:「蛤蟆仔,你去一趟慈善会,一定要低调,以后你就是联络员。
桃桃,你们在船屋等待蛤蟆仔的消息。」
李之桃多少有些不情愿。
但又不敢反驳。
赵传薪不管他们怎么想,打马飞奔出去。
港岛警察的开端在1841年,威廉·坚担任首席裁判官,当时只有数十个英国退伍军人当警察。1844年,港岛正式成立警察部,将审判和警察职能分开,真正的警察部门成立。
李梓钰,就是现在港岛警署的一员,并在处理多个案件中成绩斐然,斩头露角。
他在英国留过学。
当然,他的留学是好听的说法,现实点是旁听。
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的国防事务科,他偷偷的旁听了两年。
李梓钰这人很有趣,因为自己亚洲人的面孔不大方便偷听课程,自学了化妆,每天粘着金色的大胡子,描眉画眼,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英国人而蒙混过关。
他能说一口流利的伦敦腔,这也是讨上司喜欢的原因。
李梓钰此时正在蹙眉看着一份资料,看了半晌转头问助手:「让你去找内地各大洋行失窃案的资料,你还没搞定吗?」
助手愁眉苦脸:「李警探,去内地不方便,联系那边相关人员,电报里说的又太少了。」
李梓钰语气平淡而冷静:「当初给你这份工作的时候,我可没说过会很轻松。想办法吧,哪怕你亲自去一趟内地也行。」
助手继续吐苦水:「可是,上头不会给拨调查的经费的。毕竟,失窃的又不是港岛的银行。」
「你以为我是在调查银行失窃案么?」李梓钰放下资料,直起腰背:「我要调查的,是赵传薪这个人。我很怀疑,拿枪打伤英警的匪徒,就是赵传薪。
甚至,我怀疑,那些银行失窃案就是赵传薪干的!」
助手惊诧莫名:「什么?赵传薪?李警探,要真是赵传薪的话,我们可不能招惹他啊。这人无法无天,在美国被当地人称为远东亡命徒!如果真是他,我们不如偷偷放水……」
「住口!」李梓钰满脸不悦:「如果怕死,我还会当警察吗?」
性命攸关,助手觉得委屈,他是真的害怕赵传薪啊。
他不服气的问:「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都和赵传薪有关?」
「在我学习的司法科学中,讲究痕量考证,鉴识科学。这是我办案的方法。
我之前去了一趟美国。
很多人都知道赵传薪在美国横冲直撞、野蛮暴力的作为。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在他行经的路线上,银行纷纷遭到抢劫或者盗窃。
我现场勘验,发现银行钱库的门锁,都有个共同点——切痕整齐。另外共同点是,匪徒通常席卷一空,可谓是寸草不生。
因为美国西部的银行都是小银行,数额不大,而且那里西部本身就充斥各种野蛮暴力,所以这件事没遭到重视。
前段时间,日本神户的几家银行失窃,同样是切痕整齐,同样连指甲盖那么大的银块都不给留下。
几百上千万块银元,那不是一个人能搬得动的。
这完全符合我在报纸上看到的,关于国内洋人银行失窃的线索特征。
所以我才会有个大胆的推断,这些有可能都是一人所为。
而这人,就是赵传薪!」
助手目瞪口呆。
其实,就像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他把很多东西归纳于福尔摩斯所创,其实并非如此。
现在的英国破案中,原本就动用了很多科学方法,比如鞋子、车胎痕迹、指纹、弹道学和书写分析等等,演绎法并绝非柯南·道尔原创的。
可助手哪里知道这些,只觉得李梓钰真的神了!
仅仅从一点蛛丝马迹上,就推断赵传薪是罪魁祸首。
厉害了我的哥。
但是他还有一个疑惑:「那你怎么推断出,
赵传薪是打伤英警的匪徒呢?」
李梓钰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茶,将手边上的一份期刊递给助手:「看看这个。」
助手拿起期刊,上面写着:《鹿岗镇期刊》。
期刊封面,是一个骑马背枪的女骑警。
女骑警很漂亮,她的警服合身而英武,款式新颖。戴着一顶棒球帽,马尾在后面自然垂落。她背着一把莫辛纳甘步枪,腰间别着转轮手枪。
同时,还配备了一把骑兵刀。
这个女人,助手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好。
词汇量太匮乏了!
要是赵传薪,一定会告诉他:飒!
还想多看两眼封面,因为现在中国还没有画报呢,这种照片加手绘做封面的方式还是头一例。尤其,照片这女人太吸引人了!
若非《鹿岗镇期刊》,出现这种形式画报要推迟好多年,那会儿叫——《良友画报》。
很想再看看,但助手忍住了,翻开第一页。
他惊呼道:「这种纸张,质量太好了!竟然还有照片?」
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第一页,是整张印刷的照片,包括封页的内侧,加上第一页,满满当当的是一整张照片。
这就新鲜了。
这是一张俯瞰图,是鹿岗镇最繁华地带的剪影,角度奇特但让人舒服。
上面写三个大字,鹿岗镇。
旁边还有小字简介:(当每天早上睁开眼,我在白色的落地窗前,看着街道上周而复始地重复同样的场景——小学生背着大大的书包上学,百货商店门口的犬开始吠叫,载着青菜的马车在石条路碾压而过……我很高兴,因为这叫安宁。
我想,鹿岗镇的富庶,安宁,以及前卫,不该是独有的,我应与你们分享。——赵传薪。)
助手看了半天,分明不是文青的他,却有点喜欢上这本期刊了。
这比报纸强一万倍好么?绝对值得收藏!
但他还是好奇的问:「李探长,这也没什么吧?虽然这份期刊出奇的好,可我没看到任何可疑之处。」
李梓钰又喝一口茶,笑了笑说:「继续看。」
继续翻页,第二页,依然是照片。
一个丰满而妩媚的女人,穿着一身连衣裙,凹凸有致的身材展露无疑。
嘶……
时下的风气,但凡是有些地位和家资的人家女子,恨不得把头面全包起来。就算身材好,也必定被看似臃肿的宽袍大袖遮住。
没错,就是故意的。
就不让别人看!
助手看着苗翠花这张普通的穿连衣裙的照片,那要比后世赵传薪看比基尼美女照片震撼多了。
哗……
助手鼻血涌了出来。
而老神在在的李梓钰见此,不由得愕然。
让你找里面的线索,你特么看流鼻血了?
他去过英国,游历过美国。
英国这种老牌欧洲帝国,风气其实还没那么开放。
但美国不同,尤其在东部海岸线,私人别墅的泳池边上穿泳衣晒太阳的女人比比皆是。
李梓钰看这本期刊的时候,就远没有助手这样大惊小怪。
可他同样好奇,远在国内关外的穷乡僻壤,如何能做到这般开化的风气?
助手不好意思的拿出手帕,堵住鼻子,拿下来看看自己的出血量后,才对折一下再怼回去,单手接着翻看期刊。
由于是第一期,内容里多半是介绍鹿岗镇的衣食住行。
刘佳慧英姿飒爽的骑警照片,苗翠花在百货商场拎包购物头微微上
扬嘴角挂笑的照片,还有一张赵忠义穿着贴有鹿岗镇袖章的白衬衫照片……
除了人,还有鹿岗镇落了成片飞鸟的小广场,人群熙攘繁华的石条路街道,还有学校等等场所。
鹿岗镇的精神面貌,全在这些照片里了。
李梓钰见助手翻了快一半了,从他的神色能看出来,这货根本没找什么线索,完全沉浸在这本《鹿岗镇期刊》的内容中了。
这让李梓钰心里思考,是不是该换一个助手了?
忍不住咳嗽了一声,他问:「看出什么了吗?」
突然被打断,助手抬头:「啊?什么?」
小眼神迷茫的很。
这让李梓钰叹了口气:「我问你,你有没有看出些什么?」
「啊,看出来了看出来了。」助手反应过来,赶忙回答。「鹿岗镇的风气很开化,直追列强。鹿岗镇的老百姓富裕,还有百货商店可以购物。鹿岗镇的教育事业做的好,还有图书馆。鹿岗镇的女人真漂亮,封面还有第二页的尤其好看……」
终究李梓钰没有忍住,「砰」地拍了桌子:「我让你找线索,你看什么呢?」
助手惭愧的低下头。
李梓钰走过来,用手指点着期刊黑白照片里,鹿岗镇百姓的衣服:「看见这种兜帽衫了吗?」
赶忙点头,助手应道:「看见了,看着很不错,可惜我们这里没有卖。」
「……」李梓钰被他给蠢笑了:「你记得录口供的时候,当日那受伤英警是怎么描述那匪徒的么?」
这把,助手终于明白了李梓钰想让他看什么。
「对,对,那匪徒就是穿着这种兜帽衫的,而不是大褂!」助手说完,想起了什么,又问:「李警探,你在哪搞到的这本《鹿岗镇期刊》?」
他很想说,自己也想买一本。
可看看李梓钰的脸色,他没敢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