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驾驾……”
“驾驾……”
“驾……”
万马奔腾,一支支马蹄践踏在泥泞的草原上。天上下着雨,阴寒入骨,可扬起在三千援军心中的且是一股激昂战意,和对胜利的渴望。
尼勒哈尔在库蛮城下的大军有两万之多,合着库蛮城内的守军,克普恰克人的兵力也有五倍于齐军。但要是真的没走漏一丝消息的话,姚友仲至少有六成的把握能一击溃敌。
六成的把握击溃六倍还多的敌军,纵然这敌人的成色不足,却也足够在姚友仲本来就不错的简历上添上重重的一笔。
现在是库蛮城南五十里,最近的敌人营地在二十里外。而距斥候打探,彼处营地的兵马且不足千人。这是一个警哨性质的存在。
大雨真的让克普恰克人缩回爪子了,姚友仲军前进到距离库蛮城五十里的地方,镝锋斥候愣是还没撞到一个克普恰克人的哨骑。
冒着冷冷的雨水,连日的辛苦似乎有了结果。全军自上而下,心里都是难以形容的激烈和激昂。
寒冷,那算什么。破敌六倍于己的战功,那是大功一件!纵然以陆齐朝如今之盛,这也是一件大功。游牧民族的战斗力是不强,但他们很难收拾。那占克舎的左翼是走错了路数,把陆齐军当中亚军队来打,如是自寻死路。
毕竟克普恰克人已经不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了么,人家实质上已经转成了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状态。
占克舎丢不开那些个城池,不能充分发挥出游牧骑兵的威力,那就是以己之短击敌之长。这才落得如此凄惨下场。
可要是右翼的克普恰克人能够接受教训,明白自己的实力根本守不住城池,不可能像跟中亚各国的兵马交锋时候那样,以一部分兵力守城,再以大批的机动骑兵破敌。他们若是彻底放弃了城池,只靠着机动性来在大草原上与齐军兜圈子,那事儿可就麻烦了。
所以,现在两万克普恰克骑兵聚集在了库蛮城,简直是天赐良机。一击打败了他们,不只是给整个右翼各部一重创,叫其实力大损,更可给他们的一极大的震慑。
之后只要专门的去剪除掉“该死的人”,那接下就可以像养吉干城一战后的左翼一样,陆齐马军挥舞着大旗在里海以东地区招降纳叛了。
这是一件真正的大功,半点不逊于左翼之战。
多日中姚友仲已经把这些一遍又一遍的灌输到他们的脑海中了。
而被功勋糊了眼睛的陆齐精骑,那是无惧一切困难险阻的。被实打实的利益和荣耀所激励的战士们,能战胜眼前的一切之敌。
“将军,到了。”张中孚在激动,当初自蜀宋投降的一干人物里,除了刘锜是选择了主动隐退,刘光国得了个‘国士’的爵位后也从军中抽出了身,那一干旧人之中只有泼韩五混的最好,都在岳飞手下混饭吃了,可其他的人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吃肉,自己骨头都难啃到,顶多是个喝口汤的份儿。张中孚能撞上眼下的‘大功’怎么不激动?姚友仲身边的所有亲军士兵们都在激动。
夜色昏暗无光,雨水哗哗下着。姚友仲连营垒的轮廓都看不到,更别说克普恰克人大营内的情形了。他只是看到了一条不大的小河,便就知道克普恰克人的具体位置在哪里了。
临河而居高处,自然就是克普恰克人的营地所在。
王德带领着手下走在最前。手中捏着镔铁叉,面色狰狞,宛如一只夜叉。
现在,所有的杂念都从王德的脑海中退去,一双眼睛凶光绽放,死死地盯着前方,万分留神注意着前方黑暗里的每一丝动静。
呼延通、解元两将则各引一营马军悄悄地从两翼包抄。
五里,四里,三里……
“嗥——”一声狼嚎突然从前面传出。
后方,姚友仲眉头大皱,但随即就打了开来。已经只剩两里路了,这么近的距离,早已经超出了他之前的期望。
“吹号,立刻进攻。”姚友仲不假思索,当机立断,立即决定发起全面进攻。
号手无丁点的废话,这个时候再也没克普恰克人的鲜血更让他们沸腾的事情了。
“轰轰轰——”雷鸣的马蹄声响起。
“张中孚,率一营做后营。其余兵马,随我后进——”姚友仲独自掌控两营精骑,作为后备队。对付区区千人且不到的克普恰克人,可用不着三千铁骑全上。
有心对无心,一个对十个的偷袭也照样胜算在握,更不要说是优势兵力的偷袭了。要是这都打不好,那还在沙场混什么!?趁早回家洗洗睡安心。
“杀啊!”三个营,一千五百精骑,分三路直冲向了河边高地的营垒,张中孚带引一营兵马随后紧跟着王德后面杀入进去。
“杀啊!”呼杀声响彻夜幕。
克普恰克人的领兵头人从梦乡中惊醒,昨晚喝的太多,如今头痛欲裂的他,虽然本能的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只是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已带人在这里呆了十多日,警惕性丁点也没有了,又因为近几日里阴雨不断,他就只有待在帐中喝酒是了。根本想不到养吉干城会出兵来救!
他的亲兵闯了进来,“主人,是敌人,很多敌人在向我们冲过来。”
头人一下跳了起来,危险的感觉随之而来。
是了。这大地震动的声音,可不就是马蹄在敲打大地么。“走,快走!”
草原上的突袭更加的致命,尤其是眼下的情况,很多人怕是连马都找不到就被人杀到跟前了,还如何的抵抗?现在跑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走,我们快走。敌人来的很快,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大汗。”
声音还在飘荡,那头人已经抓起他那镶着宝石的弯刀,冲出了帐篷。
炙热的喊杀声从外面传来,配合着陆齐军的号角。
号角声显得有些苍凉,尤其是在这深秋的雨夜里。可在过往的十多年里,就是在这样的号角声中,陆齐铁骑扫荡了一个又一个敌人,他们是帝国最尖锐的爪牙。
漫天喷洒的鲜血中,一个个穿着铠甲的骑兵突入进来,将刚刚骑上战马,或者是刚提着刀枪冲出帐篷的克普恰克人,像割草一样砍下战马。
鲜血在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中四处喷溅,头颅滚落,残肢断臂横飞。
一排排的可怕敌人疾驰而至,像潮水一样漫过这座营地。这完全就是一场屠杀,比之当日杨再兴灭突骑施部尤甚的屠杀。
克普恰克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驾,驾驾……”
“驾驾……”
“驾……”
万马奔腾,一支支马蹄践踏在泥泞的草原上。天上下着雨,阴寒入骨,可扬起在三千援军心中的且是一股激昂战意,和对胜利的渴望。
尼勒哈尔在库蛮城下的大军有两万之多,合着库蛮城内的守军,克普恰克人的兵力也有五倍于齐军。但要是真的没走漏一丝消息的话,姚友仲至少有六成的把握能一击溃敌。
六成的把握击溃六倍还多的敌军,纵然这敌人的成色不足,却也足够在姚友仲本来就不错的简历上添上重重的一笔。
现在是库蛮城南五十里,最近的敌人营地在二十里外。而距斥候打探,彼处营地的兵马且不足千人。这是一个警哨性质的存在。
大雨真的让克普恰克人缩回爪子了,姚友仲军前进到距离库蛮城五十里的地方,镝锋斥候愣是还没撞到一个克普恰克人的哨骑。
冒着冷冷的雨水,连日的辛苦似乎有了结果。全军自上而下,心里都是难以形容的激烈和激昂。
寒冷,那算什么。破敌六倍于己的战功,那是大功一件!纵然以陆齐朝如今之盛,这也是一件大功。游牧民族的战斗力是不强,但他们很难收拾。那占克舎的左翼是走错了路数,把陆齐军当中亚军队来打,如是自寻死路。
毕竟克普恰克人已经不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了么,人家实质上已经转成了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状态。
占克舎丢不开那些个城池,不能充分发挥出游牧骑兵的威力,那就是以己之短击敌之长。这才落得如此凄惨下场。
可要是右翼的克普恰克人能够接受教训,明白自己的实力根本守不住城池,不可能像跟中亚各国的兵马交锋时候那样,以一部分兵力守城,再以大批的机动骑兵破敌。他们若是彻底放弃了城池,只靠着机动性来在大草原上与齐军兜圈子,那事儿可就麻烦了。
所以,现在两万克普恰克骑兵聚集在了库蛮城,简直是天赐良机。一击打败了他们,不只是给整个右翼各部一重创,叫其实力大损,更可给他们的一极大的震慑。
之后只要专门的去剪除掉“该死的人”,那接下就可以像养吉干城一战后的左翼一样,陆齐马军挥舞着大旗在里海以东地区招降纳叛了。
这是一件真正的大功,半点不逊于左翼之战。
多日中姚友仲已经把这些一遍又一遍的灌输到他们的脑海中了。
而被功勋糊了眼睛的陆齐精骑,那是无惧一切困难险阻的。被实打实的利益和荣耀所激励的战士们,能战胜眼前的一切之敌。
“将军,到了。”张中孚在激动,当初自蜀宋投降的一干人物里,除了刘锜是选择了主动隐退,刘光国得了个‘国士’的爵位后也从军中抽出了身,那一干旧人之中只有泼韩五混的最好,都在岳飞手下混饭吃了,可其他的人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吃肉,自己骨头都难啃到,顶多是个喝口汤的份儿。张中孚能撞上眼下的‘大功’怎么不激动?姚友仲身边的所有亲军士兵们都在激动。
夜色昏暗无光,雨水哗哗下着。姚友仲连营垒的轮廓都看不到,更别说克普恰克人大营内的情形了。他只是看到了一条不大的小河,便就知道克普恰克人的具体位置在哪里了。
临河而居高处,自然就是克普恰克人的营地所在。
王德带领着手下走在最前。手中捏着镔铁叉,面色狰狞,宛如一只夜叉。
现在,所有的杂念都从王德的脑海中退去,一双眼睛凶光绽放,死死地盯着前方,万分留神注意着前方黑暗里的每一丝动静。
呼延通、解元两将则各引一营马军悄悄地从两翼包抄。
五里,四里,三里……
“嗥——”一声狼嚎突然从前面传出。
后方,姚友仲眉头大皱,但随即就打了开来。已经只剩两里路了,这么近的距离,早已经超出了他之前的期望。
“吹号,立刻进攻。”姚友仲不假思索,当机立断,立即决定发起全面进攻。
号手无丁点的废话,这个时候再也没克普恰克人的鲜血更让他们沸腾的事情了。
“轰轰轰——”雷鸣的马蹄声响起。
“张中孚,率一营做后营。其余兵马,随我后进——”姚友仲独自掌控两营精骑,作为后备队。对付区区千人且不到的克普恰克人,可用不着三千铁骑全上。
有心对无心,一个对十个的偷袭也照样胜算在握,更不要说是优势兵力的偷袭了。要是这都打不好,那还在沙场混什么!?趁早回家洗洗睡安心。
“杀啊!”三个营,一千五百精骑,分三路直冲向了河边高地的营垒,张中孚带引一营兵马随后紧跟着王德后面杀入进去。
“杀啊!”呼杀声响彻夜幕。
克普恰克人的领兵头人从梦乡中惊醒,昨晚喝的太多,如今头痛欲裂的他,虽然本能的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只是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已带人在这里呆了十多日,警惕性丁点也没有了,又因为近几日里阴雨不断,他就只有待在帐中喝酒是了。根本想不到养吉干城会出兵来救!
他的亲兵闯了进来,“主人,是敌人,很多敌人在向我们冲过来。”
头人一下跳了起来,危险的感觉随之而来。
是了。这大地震动的声音,可不就是马蹄在敲打大地么。“走,快走!”
草原上的突袭更加的致命,尤其是眼下的情况,很多人怕是连马都找不到就被人杀到跟前了,还如何的抵抗?现在跑路才是正确的选择。
“走,我们快走。敌人来的很快,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大汗。”
声音还在飘荡,那头人已经抓起他那镶着宝石的弯刀,冲出了帐篷。
炙热的喊杀声从外面传来,配合着陆齐军的号角。
号角声显得有些苍凉,尤其是在这深秋的雨夜里。可在过往的十多年里,就是在这样的号角声中,陆齐铁骑扫荡了一个又一个敌人,他们是帝国最尖锐的爪牙。
漫天喷洒的鲜血中,一个个穿着铠甲的骑兵突入进来,将刚刚骑上战马,或者是刚提着刀枪冲出帐篷的克普恰克人,像割草一样砍下战马。
鲜血在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中四处喷溅,头颅滚落,残肢断臂横飞。
一排排的可怕敌人疾驰而至,像潮水一样漫过这座营地。这完全就是一场屠杀,比之当日杨再兴灭突骑施部尤甚的屠杀。
克普恰克人尸横遍野,血流成河。